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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东莞交警:
4月4日晚21时45分许,黄某驾驶小车行驶至高埗镇塘厦村村口路段时,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轻型货车发生碰撞,后又撞上三角绿化带,导致小车发生侧翻。此次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,无人员受伤。
接警后,东莞交警高埗大队处警人员立即到场勘查。现场,肇事司机黄某散发浓烈酒气,涉嫌酒后驾车交通肇事。经现场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黄某身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/100ml,属于酒后驾车交通肇事。
东莞交警提醒,开车滴酒不沾,出行一路平安。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,身体对外界事物变化的反应越慢,发生事故的几率越大。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一定要坚守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的底线,喝酒前,交出车钥匙,自觉抵制酒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