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日上午,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《福建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》正式施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了我省气候资源特点、《条例》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并答记者问。
今年3月31日,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《福建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于今日(6月1日)起施行。该《条例》的出台,是福建气象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,也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。
福建气候资源丰富,开发利用潜力大
(相关资料图)
《条例》内容共分六章四十条,遵循地方立法精神和原则,充分考虑福建实际,围绕总则、气候资源探测、气候资源保护、气候资源利用、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方面,对气候资源保护利用作出较全面的规定。
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
《条例》有哪些特色、亮点?
规定了哪些措施?
发布会上相关部门
还作了以下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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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“前论证、后评估”制度作出规定
创新提出支持和服务双碳行动要求
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,逐步降低城市热岛效应、城市内涝等不利影响
对主要气候要素实现分钟级、高精度、长序列监测
来源:人民网福建频道、海博TV
编辑:陈起越、王滢